政协石泉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政协石泉县参政议政人才库人选的通知
各镇各部门,驻石各单位,各社会团体,社会各届人士: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拓展人民政协团结渠道,凝聚专门协商的智力资源,根据《政协石泉县参政议政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特组建具有政协特色的高水平参政议政人才库,以实现协商议政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石泉籍人士,在县域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理论水平、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从事或曾从事过的专业中属于在县域内位居前三位的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规守纪,无违法违纪、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人员。
3.身心健康,积极主动为石泉发展建言献策的人员。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推荐人选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推荐人选,填写政协石泉县参政议政人才库申请表(附件2),提交纸质和电子版至县政协教科卫体和文史学习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马本军 13891592666, 邮箱:985171498@qq.com)
三、推荐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为2022年8月31日。
四、其他要求
1.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地推荐出本行业中符合要求的人选。
2.各社会团体推荐的人选,需本社会团体党组织签署意见;暂时没有党组织的由社会团体办公地点所在社区党组织签署意见;
3.个人推荐他人的,必需得到当事人同意,组织意见由被推荐人选在县域内常驻地社区党组织签署意见。
附件1:政协石泉县参政议政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政协石泉县参政议政人才库申请表。
政协石泉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附件1:
政协石泉县参政议政人才库管理办法
(试 行)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拓展人民政协团结渠道,凝聚专门协商的智力资源,特组建具有政协特色的高水平参政议政人才库,以实现高质量的人民政协协商议政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
二、人员入库条件
1.石泉籍人士,在县域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理论水平、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在从事或曾从事过的专业中属于在县域内位居前三名的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规守纪,无违法违纪、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的人员。
3.身心健康,积极主动为石泉发展建言献策的人员。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三、人员入库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入库人选,由县政协教科卫体和文史学习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通过后进行聘用,聘用期限暂定五年。
四、入库人员管理
1.人才库人员聘用期间活动组织由县政协教科卫体和文史学习委员会负责管理;
2.人才库人员享有了解县本级相关专业行业动态信息;
3.适时将对作用发挥明显的人才库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4.人才库人员除本人申请退出外,因有社会负面评价、违规违纪、违背公序良俗等行为的等致使不能履职的,将被直接解聘退出本人才库。
5.人才库人员每年需从本专业角度草拟、修改或完善相关意见建议至少1件及以上;
6.人才库人员每年需从本专业角度参加有县政协通知的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至少2次及以上;
7.人才库人员年度内无建议意见、2次(不含请假)不参加通知的相关活动的人员,下年度将解聘退出人才库;
8. 人才库人员每五年更新一次(特殊情况除外),个人信息完善的将于每年年初进行变更,确保做到联系畅通,合作密切,管理有效。
附件2:
政协石泉县参政议政人才库申请表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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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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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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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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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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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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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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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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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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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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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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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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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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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各社会团体推荐的人选,需本社会团体党组织签署意见,暂时没有党组织的由社会团体办公地点所在社区党组织签署意见;个人自荐或推荐他人的,必需征得当事人同意,组织意见由被推荐人选所在石泉县域内常驻地社区党组织签署意见。2.专业特长证明资料提供照片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