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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刘军政协石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3年12月15日政协石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刘军存在违法和涉嫌犯罪,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石泉县委员会履职管理评价办法(试行)》规定,政协石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撤销刘军政协石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