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政协委员履职激励办法
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激发委员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石泉县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激励项目
对县政协委员的激励主要包括优秀县政协委员、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报告和优秀社情民意四类评选表彰。每届进行一次优秀县政协委员评选表彰,每年进行一次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报告、优秀社情民意评选。
二、参评条件
(一)参与评选优秀县政协委员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遵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遵守《政协章程》,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认真落实“五个一”履职要求,爱岗敬业成效显著;
3.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政治荣誉感和责任感;勇于直言,事实求是;参政有为,监督有效;
4.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和谐;
5.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公益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参评优秀提案的条件
1.提案必须围绕国家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提出了重要或比较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2.提案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要求,内容翔实,主题鲜明,说理充分,实事求是,言简意赅,一事一议,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易于承办单位操作;
3.提案的办理产生了较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具体表现在:通过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有效推动有关部门的工作,使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三)参评优秀调研报告的条件
1.选题重大。所选的调研课题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的重点、难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探讨我县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全局性的问题;
2.调查深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客观公正,避免片面性,全面真实地反映客观情况;
3.研究深透。从政协建言立论的高度出发,善于抓住事物的本质,敢于揭露矛盾,深入透彻地分析、剖析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提出破解难题的办法,不一般地提问题,不提一般的问题,讲真话,道实情,说理透彻,文字精炼;
4.对策可行。所提的对策和建议思路对头,方法对路,便于操作,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和借鉴性;
5.领导重视。报送党政领导后,引起重视,进入决策程序,对促进发展,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实际效果。
(四)参评优秀社情民意的条件
1.情况重要。反映的社情民意必须是我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需要解决又能够解决的实际问题;
2.真实及时。社情民意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可靠,有较强的时效性;
3.建议可行。所提建议必须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引起重视。所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引起上级政协和县党政领导重视,对实际工作有推动作用,促使有关问题得到解决。
三、评优比例
优秀县政协委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县政协委员的三分之一,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报告、优秀社情民意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总数的30%。
四、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由县政协各专委会和办公室根据对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相关情况提出名单,经主席会议审议后,在县政协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提交政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表彰奖励。其中优秀政协委员评选表彰采取将届中年度考核结果备存,届期末年根据届中年度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并在届末全体政协委员大会上表彰。
五、激励方式
(一)政协表彰奖励。以政协石泉县委员会的名义,对优秀县政协委员、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报告、优秀社情民意作出表彰决定,在全体会议或常委会议上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推荐表彰奖励。对获评年度优秀的政协委员,县政协将其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单位推荐,作为其他类别表彰奖励或晋升晋级对象。
(三)建议提拔重用。对获评优秀的政协委员,县政协向县委或委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建议作为培养重点或提拔重用对象。
(四)外出考察学习。对获评优秀的政协委员,县政协采取分批或整批组织外出考察学习。
本办法经县政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发文之日起施行。